各院(系): 
	      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》(校教【2008]】115号文)精神,启明学院将开展学习特优生的选拔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选拔范围
	      2012级、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(含实验班)。
	二、选拔条件
	     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参加特优生评选:
	(一)品行端正、志向明确、具有突出专业特长,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;
	(二)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、专业实践、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;
	(三)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,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%,各类实验班、提高班为前25%,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(核);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;
	(四)在各类竞赛中,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(不含文艺类方面获奖)。
	      符合选拔条件(四)者申报名额单列,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。
	三、申请及考核程序
	(一)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,填写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”,交院(系)学生工作组;
	(二)院(系)学生工作组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,核实申报表的内容,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,报院(系)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;
	(三)院(系)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(系)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,确定推荐名单;
	(四)院(系)根据推荐名单,填写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”,经院(系)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加盖院(系)公章,于10月27日前连同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”一起,送交给启明学院202或南三楼319;
	(五)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,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审批。
	四、提交材料清单
	(一)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”一式两份;
	(二)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”一份。
	附件:1. 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各院(系)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
	        2.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
	        3.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汇总表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
	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0月21日